學苑候任總編顧博謙准一萬元擔保外出

顧博謙准以現金一萬元擔保外出。

年初一旺角夜市觸發暴亂,警方拘捕64人,其中37人被落案起訴一項暴動罪,今解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近中午時份正式開庭,其中港大《學苑》候任總編輯顧博謙(19歲)准以現金一萬元擔保外出,期間須居住在報稱地址,即港大宿舍。另外中大三年級生曾建恒亦准以一萬元擔保。 至於報稱採購文員的何肇彰(21歲)被控一項暴動罪,暫毋須答辯,押後至4月7日再提堂。控方不反對保釋,但基於公眾安全的考慮,以及擔心再有類似事件發生,遂申請禁足令,被告不得進入旺角道、花園街、登打士街及上海街一帶,期間准以一萬元擔保外出。 薜達榮同樣准以現金一萬元擔保外出,代表律師作出投訴,指警方用警棍毆打被告後腦,令他受傷共縫了七針,另指被告並無作出口頭招認及補錄口供,辯方將爭議有關事項。 卓羚釬(32歲)准以2萬元擔保,陳宇基、薛冠輝、陳紹鈞、王皓昇、連潤發、莫柏軒、孫君和分別則准以現金5000元擔保。而右額受傷的孫君和在旺角銀行中心上班,每晚9時至翌日8時不得踏足有關範圍。其中陳宇基的額頭仍須包紥,辯方投訴警方粗暴對待被告,將他制服後用警棍打頭,令向血流披臉,但裁判官指投訴與司法獨立無關,辯方撤回有關投訴。 另外,辯方將爭議連潤發的口頭招認,指警方當時以非法集會提出檢控,另警方在扣查的40多小時內一直不讓被告睡覺。 其他人士仍在應訊中。 建立時間:12:12 更新時間: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