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婦承認12年前梯間棄嬰 求情稱翌日後悔尋子無果

周姓家庭主婦承認遺棄兒童以致生命受危害罪。方嘉欣攝

星島日報報道】姓周的家庭主婦(31歲)在少女時兩次遇人不淑,12年前首段婚姻告吹後,與新相識的男朋友未婚懷孕,但男子在她生產前一個月失蹤及拋棄她,於是在公立醫院誕下男嬰後,在元朗一大廈梯間遺棄一個月大的男嬰。周今承認一項遺棄兒童以致生命受危害罪,案件押後至9月15日待取社服令及感化令報告。周的丈夫庭外稱願意照顧該男童。 案情指,周在去年突然收到入境處的檢控信,其現任丈夫才知悉事件。求情指,周如今與從事採購蔬菜的丈夫有一個美滿家庭,周誕子後多次尋找嬰兒生父但不果,在餵飽嬰兒才拋棄他梯間,希望有心人領養。但棄子第二天已經後悔,回到梯間已找不到男嬰。 裁判官一度憂慮感化官會聯絡男童,令男童晴天霹靂或影響他,辯方指男童現時被另一個家庭收養,其資料也沒有外洩。 法庭記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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