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辱李光耀 星法院增保釋條件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新加坡十六歲少年余澎杉因發放批評已故新加坡建國總理李光耀獨裁的短片被控三罪,國家法院周五加添四個新的保釋條件。 案件周五舉行審前會議,法官依舊要求兩萬坡元(約十七萬港元)保釋金,但要增加保釋條件,當中包括要求余澎杉把三月二十七日上載到YouTube、含有辱罵李光耀及詆毀基督教的視頻,設定為「供私人欣賞」;將三月二十八日網誌上把李光耀及已故英國首相戴卓爾夫人頭像合成的猥褻圖像,同樣設定為「供私人欣賞」。他也要將四月十四日於facebook及網誌張貼的文章刪除,包括向公眾籌錢打官司的文章。 較早前,法庭以余澎杉只有十六歲,規定只有他的父母能夠保釋他,總檢察署要求法庭修改保釋條件,讓余澎杉父母以外的人也能保釋他,獲法庭批准。審前會議結束後,余澎杉被鎖上手銬押走。不過,直到保釋中心關門,他的父母也沒有保釋他,余澎杉最少要被關押一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