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慎不滿10物業高度設限上訴 終院維持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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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銅鑼灣「大地主」希慎興業不滿城市規劃委員會一○年通過修訂分區銅鑼灣與灣仔分區大綱草圖,對旗下10個物業設高度限制,入稟提出司法覆核,被駁回後上訴。上訴庭去年就希慎提出的兩個理據批出許可,雙方早前在終院提上訴。 希慎一方認為城規會有權就發展地盤施加定點限制,是違憲及會影響日後同類案件的爭議。終院今頒下判詞,指終院並不同意上訴庭指城規會的決定沒有觸及《基本法》第6及105條,故頒令維持將事宜發還城規會重新考慮的決定,但刪除上訴庭指不用考慮該兩條條文的命令。換言之,城規會在重新考慮本事宜或日後同類事宜時,須同時考慮有關條文。 《基本法》第6及105條均是有關於對的有財產權所賦予的保護問題,終院強調考慮有關條文時,須透過相稱對分析程序,並應審視上訴人在社會所得的利益,與侵犯其受憲法所保護的權利之間,是否取得平衡。但終院強調,城規會的決定在一般情況下,都不會因傳統司法覆核而變得無效,若其合法地作出而又符合傳統覆核原則的決定,城規會極不可能受到以憲法為依據的覆核影響。 法庭記者:凌沛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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