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震遠欠薪判囚6星期

已破產的前行政會議成員兼前商交所主席張震遠,早前承認拖欠前員工約34萬元薪金,被判囚6星期,即時監禁,他隨即申請上訴前保釋。

案情透露,商交所前高級企業傳訊經理馬兆龍,自2013年5月起被拖欠薪金,於8月底離職。其後入稟勞審處追討欠薪獲判勝訴。勞審處下令商交所支付薪金、年假等福利合共約34萬元。

張震遠於上月26日承認兩項控罪,包括未在僱傭合約終止後的到期日發薪,以及身為董事,未按判令支付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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