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病帶菌者遭取消手術 入稟控醫生歧視

一名愛滋病帶菌者求醫時,被耳鼻喉專科醫生取消原本建議進行的手術,事主認為受歧視,入稟區域法院,控告醫生違反《殘疾歧視條例》,索取42萬元賠償及要求對方書面道歉。 事主是一名在香港居住的已婚美籍男子,入稟狀指他2014年因睡眠窒息症,向耳鼻喉專科醫生李國祥求診,李國祥建議事主接受手術,在手術前兩日對方得知事主為帶菌者,隨即取消手術及謊稱醫院沒床位。 事主在入稟狀指,醫院沒有因為他的情況而拒絕他入院接受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