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母器官成就大愛 四姊妹「將心比己」

Katherine 和Alex 均已簽署器官捐贈卡,冀能成為子女的榜樣。其幼子(左)笑說,最愛婆婆幫他揼骨。

【星島日報報道】「萬般帶不走,唯有業隨身,她離開人世前,最終帶了善業走。」捐出器官無疑能成就大愛,不過捐出親人器官的痛苦抉擇,則可令捐贈家庭陷入膠着與鬱悒。Katherine的六旬母親Florence從未簽署器官捐贈卡,在無法得知其捐贈意願、同時面對捐出其器官的困難抉擇時,連Katherine在內的四姊妹曾遇分歧,猶幸妹妹最終因為一句「將心比己」被打動,達共識同意捐出母親的肝臟,遺愛人間! 六旬母親Florence,去年中正為佛誕活動奔波,在花店義助插花時,突然感到不適,入院檢查後發現血壓升至二百,眼皮亦輕微下垂。做畢腦部掃描後,才發現腦蜘蛛網膜滲血,情況危急。她當日立即入院進行開腦手術,雖然手術成功,身體仍動彈不得,撐至術後第三日,情況急轉更直下,腦部不斷膨脹漲。 女兒Katherine引述其母的腦科主診醫生當時話語,指她的腦細胞已有九成死亡,至於腦幹有否死亡,則需在兩日內進行多項臨牀測試,例如除去呼吸機後能否自行呼吸等,這則令她們一家陷入兩難。她坦言當時十分不捨,曾掙扎應否同意醫生為其母進行腦幹檢查,「做了,就好似立刻宣告媽媽死亡,如果不做,就要眼看她的器官一個一個的衰歇,慢慢的腐爛……」,家人最終雖同意進行有關測試,惟通通「不過關」。 由於母親從未簽署器官捐贈卡,故連同Katherine在內的四姊妹,無法得知其捐贈意願,但本着她樂於助人的個性,Katherine在母親被證實腦死後,同意捐出器官遺愛大間。不過,姊姊們達成共識前,也曾出現「小插曲」。 Katherine回想,四姊妹開初沒有共識,因為其妹「過不到自己那關」,她當時曾嘗試說服妹妹說,「將心比己,任何一個親姊日後出事,你都想有人捐給她。媽媽死了已是事實,為何不在她臨走前,做件有意義的事?」妹妹經過一晚的沉澱後,翌日早上也同意捐出親母部分器官,四姐妹最終同意捐出母親的肝臟。 「萬般帶不走,唯有業隨身,她離開人世前,最終帶了善業走。」然而,最諷刺的莫過於初當保險從業員的Katherine,人生處理的第一張索償保單,就是親母的人壽保單。她坦言,自母親入院後,以淚洗面已成了她的家常便飯,更因此患上創傷後遺症達半年,「我當時要用柺杖行路、呼吸困難等,但其實照完骨骼和肺都無事。」 Katherine幼子得悉婆婆過身後,亦曾在上學期間無預警的崩潰大哭,「佢(幼子)話婆婆死咗,佢好掛住婆婆,之後我叫佢不如寫封信畀婆婆,佢話『但係我唔知我要寄去邊到』,聽到佢咁講,我好心悒,唔知原來五歲的小朋友有咁大的感受。」 喪母之痛已過了一年多,克服情緒成必經階段。Katherine說,「我開始轉化自己的情緒,諗下媽媽為我帶來甚麼,同時感恩佢對其他人無私的付出......之後所流的眼淚,不再是因為傷感,而是感恩。」一直協助她抒發情緒的丈夫Alex則說,「事情已經發生咗,你可以選擇喊,諗點解佢一句都無講低就走咗,但你亦都可以選擇去面對。」 Katherine和Alex均已簽署器官捐贈卡,並強調已千叮萬囑家人屆時「用得番的(器官),就捐晒佢」,其中Alex更說考慮死後貢獻更多,成為有助醫科生學習的「大體老師」,冀將大愛發揮至極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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