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日後國家主席及總理就職時 須向憲法宣誓

新華社報道,人大常委會通過憲法宣誓制度,日後任命國家主席、國務院總理等職務時,要進行憲法宣誓,有關決定明年元旦起施行。 報道說,憲法宣誓誓詞規定是:「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於祖國、忠於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國家努力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