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亂:兩男被控暴動罪 獲准保釋守禁足令

何應傑(圖)被控暴動罪。黃賢創攝

年初一旺角小販夜市觸發激烈衝突,警方連日來翻看現場「天眼」及隨身攝影機片段,發現「鳩嗚常客」鍾志華當晚在場撿拾磚頭,並作扔磚狀,警員早前在旺角遇見他時乘機拘捕。警方另發現政治組織「革新衛民」成員何應傑當晚亦在場,他早前帶同律師到警署自首。二人今被解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各被控一項暴動罪。據了解,鍾志華於警誡下作出招認,但辯方律師庭上投訴,警員在錄取口供前曾作出恐嚇性說話。 報稱清潔工人的鍾志華(29歲)及IVE學生何應傑(22歲),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至4月28日再提堂。鍾志華獲准以2000元保釋,期間須一星期三次到警署報到,及遵守禁足令,不得踏足旺角指定範圍。何應傑則准以5000元擔保外出,同樣須遵守禁足令,但獲豁免進入奶路臣街至花園街一段往返報稱住所。 法庭記者:邱蔚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