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亂:港大《學苑》候任總編顧博謙被控暴動罪 准一萬元擔保外出

顧博謙准以現金一萬元擔保外出。

年初一旺角夜市觸發暴亂,警方拘捕64人,其中37人被落案起訴一項暴動罪,今解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近中午時份正式開庭,其中港大《學苑》候任總編輯顧博謙(19歲)准以現金一萬元擔保外出,期間須居住在報稱地址,即港大宿舍。另外中大三年級生曾建恒亦准以一萬元擔保。 至於報稱採購文員的何肇彰(21歲)被控一項暴動罪,暫毋須答辯,押後至4月7日再提堂。控方不反對保釋,但基於公眾安全的考慮,以及擔心再有類似事件發生,遂申請禁足令,被告不得進入旺角道、花園街、登打士街及上海街一帶,期間准以一萬元擔保外出。 薜達榮同樣准以現金一萬元擔保外出,代表律師作出投訴,指警方用警棍毆打被告後腦,令他受傷共縫了七針,另指被告並無作出口頭招認及補錄口供,辯方將爭議有關事項。 其他人士仍在應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