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被捕少年暫由父母看管等候法庭處理

警方在昨日旺角的行動中拘捕多人,當中十七人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分別被控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或襲擊警務人員罪名,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一月十四日,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各人准以一百元至五百元保釋。法官又同意控方提出的附加條件,保釋期間各被告不可進入旺角指定範圍,包括東至花園街、南至登打士街、西至上海街和北至旺角道的一帶街道,乘坐交通工具路經有關範圍,則可以獲豁免。其中兩名被告反對保釋條件,認為限制到旺角是不合理,裁判官指法庭並非議價地方。各被告又獲發一封信件,指他們涉嫌刑事藐視法庭,稍後須於指定時間到高等法院應訊。另外,事件中被捕的一名十四歲少年,涉嫌「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警方將他帶到東區裁判法院,向少年法庭申請照顧或保護令接管男童。男童父母聘用的大律師提出反對,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處理,期間男童由父母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