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漢強姦華女 20分鐘轉三地

【星島日報報道】新加坡高等法院周二開庭審理一宗駭人聽聞的強姦案,案中一名在新加坡工作年輕中國女子,遭一名新加坡男子於二十分鐘內在三處不同地點三度強姦。檢察官形容這是一宗「不知羞恥的案件」。 案發於二○一三年農曆新年前夕,男子林俊明(音譯,Lim Choon Beng)涉嫌於凌晨時分在短短二十分鐘內,於同一路段距離約二百米的三處不同地點強姦當時只有二十四歲的華女。據報首兩地點分別為兩幢大廈前,第三處地點為一燈柱附近。 現年三十歲的被告林俊明已被控三項強姦罪、三項性侵罪及一項非禮罪。被告最初否認全部控罪,聲稱自己記不起案發當晚做過甚麼,但後來改口承認至少兩項強姦罪。被告恐將面臨長達二十年監禁,另加鞭刑。 檢察官昨曾向法庭交出由鑑證人員取得的證據,包括在受害女子胸圍上發現的被告DNA、染有受害女子血迹的被告衣物等。第一位出庭作證的是現年二十七歲的受害女子,她是一名來自中國的表演藝術家,法庭安排她閉門作供,並頒令禁止公開她的身分。其他作供者包括一名目擊者,該目擊證人目睹被告騎在不斷哭泣的受害女子身上後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