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認為特首競選連任制度行之有效

特首辦澄清梁振英有關官員參選特首的言論 。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昨日撰文,指在任行政長官帶職競逐連任,會對其他候選人不公。行政長官梁振英回應時指出,行政長官可競選連任的制度行之有效,在本港和國際間都有事例。 梁振英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過去已有這樣的事例,《基本法》和香港其他法律亦沒有規定行政長官或其他官員不能在職時參選,事實上在外地亦沒有這樣的事例,可以說應該是香港已有制度內,亦行之多時的一種做法,在國際間亦有這樣的做法。 不過,特首辦其後回應傳媒查詢時指出,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連續第二屆擔任行政長官,以及公職人員包括受僱並任職於政府部門或政策局的人士,均不能在行政長官選舉中獲提名為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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