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媽申索逾18萬搬遷運輸費

覃美金。楊思雅攝

已故樂壇天后梅艷芳的92歲母親覃美金,早前不服每月50000元生活費,上訴要求遺產信託基金額外支付逾37萬欠租及中藥費遭駁回,梅媽今再就逾18萬搬遷及運輸費,要求法庭頒令對方支付,由於相關傳票未有送抵破產信託人,案件押後下週二訊。 梅媽今於庭上大呻50000元生活費並不足夠,批評對方「想制死我,分阿妹啲錢」,更指責法官「唔俾我食」。法官聞言著梅媽說話要有分寸,「香港地有幾多人50000蚊都冇」,更揚言不介意梅媽在庭上發脾氣,「如果可以我俾曬你」。 遺產受益人、妙境佛學會今聲言不反對該申請,但仍需視乎破產信託人是否反對。 法庭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