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月號」271人仍失蹤 遲下疏散令 船長先逃命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南韓客輪「歲月號」周三早上在全羅南道珍島郡海域沉沒,罹難人數上升至二十五人,仍然有二百七十一人失蹤。船長李忠錫(譯音)在發生事故後,被指不理會乘客被困船艙,危急關頭率先跳上救生艇逃生,令乘客家屬大為憤怒。船長目前接受當局刑事調查,海運界更質疑李忠錫駕駛客輪的資格。 出事客輪當時有三十多名船員當值,南韓海警透露,六十九歲的船長李忠錫是最先一批逃出客輪的人,他在首次收到觸礁報名後四十多分鐘、即當地時間周三約上午九時半逃出船外,在約上午九時五十分與五十多名乘客一起獲救,輪機長和舵手等六名船員也在「第一獲救人群」中。據悉除了殿後的女船員朴智英殉職外,大部分船員獲救。 獲救的船員吳龍錫表示,船長發出的第一個指示是要求乘客穿上救身衣及留在原處,在三十分鐘後才下令疏散,但那時船身已十分傾斜,船員不能在客艙協助乘客。失去這些寶貴時間,可能奪走了很多乘客逃生的機會。 罹難者增至25人 「歲月號」原本的船長休假,才由代理船長李忠錫替更。目前仍未知李忠錫的行為有否違規,他當時可能仍認為能夠控制客輪,毋須作出疏散。但很多獲救乘客強調聽不到疏散令,他們能夠逃出生天全因為不理會「留在原處」的指引逃走;另有乘客稱個別船員要求他們不要理會公共廣播系統的指示,自行逃離客輪。躺在醫院病牀的具姓乘客說:「如果乘客們都跳下水,他們可能獲救,但我們被告知不要離開。」 外界對李忠錫和船員的自保行為更大為憤怒,一名乘客指責船長在發生事故後,自己還優先跳上救生艇。不少乘客家屬對船員搶在乘客前逃生,感到相當憤怒。部分網民亦留言譴責:「李某因為是代理船長,就可以不負責任最先棄船逃走嗎?」 海警目前已對李忠錫展開刑事調查,以查明他有否按照安全航綫航行,以及出事後是否按照安全手冊採取措施等。根據《船員法》,當船遇險,船長有義務全力保護乘客及船員、船和貨物,如果沒有盡忠職守,可被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無顏面對死難者家屬 李忠錫則對乘客及家屬道歉,表達懺悔之意。李忠錫周四前往全南木浦海洋警察署接受第二次調查傳召時,顯得憔悴消瘦,在回答記者問題時多次哽咽。對於失蹤乘客及他們的家屬,他表示:「非常抱歉,沒有面目見他們。」但他沒有回答放棄乘客自行坐船逃生的問題。 此外,海運也界質疑李忠錫駕駛「歲月號」的資格,根據現行《船舶職員法》,二級航海師可以駕駛三千噸級以上的沿海短程客輪,李忠錫持有二級航海師執照,不算違反法例。但業內人士指出「歲月號」屬六千八百二十五噸級,是南韓國內最大級別的客輪。雖然不能說二級航海師和一級航海師的能力相差懸殊,但如果屬國內最大的客輪,讓一級航海師擔任船長應該更為恰當。 「歲月號」罹難人數上升至二十五人,包括至少五名學生及兩名教師。據日本鹿兒島奄美市航運公司A-Line Ferry透露,「歲月號」一九九四年六月至二○一二年九月逾十八年間,曾作為該公司的國內定期客輪,行走鹿兒島至沖繩綫。該船在二○一二年十月出售給南韓公司,經大約半年整修於去年三月在南韓航行。 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