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刀殺房東 留台港生囚終身

港生麥家祺誘房東到家維修冷氣機施毒手殺害,被警方緝捕歸案。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遭台灣中國文化大學退學、但隱瞞在港家人,繼續接收家人匯款,留台生活的港生麥家祺,去年底在台北因不滿房東催租而殺人滅口,昨日在台北士林地方法院被判殺人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 本港青年麥家祺、二十三歲,被控殺人罪。他在庭上坦承:「我犯了錯,應受懲罰。」並向死者家屬致歉,但不被接受。麥亦否認有預謀殺人,打電話報案是希望「警察把屍體帶走」。但死者家屬質疑麥當日訛稱冷氣壞掉,誘房東到住所,還搶走房東身上的錢,根本是早有預謀。 起訴書指出,麥在六年前到台灣,入讀文化大學,隨後被退學,但他一直向家人隱瞞,繼續留台,家人會給他每月大約六萬元新台幣學費(折合約一萬五千港元)、約一萬元新台幣生活費(折合約二千五百港元),以及每半年五萬元新台幣房租(折合約一萬二千五百元)。 二○一三年五月底,麥以一個學年十萬元新台幣(折合約二萬三千八百港元),在台北市光華路向一名林姓房東(七十歲)租用房間,事後沒錢付房租,雙方約定改為每月付一萬元新台幣(折合約二千三百八十港元),但麥仍時常拖延付租,房東因此常催繳,導致麥心生怨懟。 去年十二月二日上午,房東再上門催租,雙方口角,麥先出拳猛擊房東頭部,房東負傷逃往廁所,但遭麥用啞鈴擊暈,再用水果刀割頸五刀, 最後往心臟猛刺一刀,房東當場死亡。 麥用黑色膠袋和牀墊包裹屍體,丟棄門口走廊,清洗自己血衣還擦拭房間血迹,故布疑陣企圖擾亂警方偵查,再致電報警。 警方憑閉路電視錄影追查,緝獲涉案的麥助查,他坦承犯案。麥原與家人住屯門,父親是建築公司監工經理,母為主婦,有一姊。 父母替其聘請律師辯護,又向調查警員表示不知兒子已被退學,如常匯款給兒子。但麥供稱,因愛到網吧打機,花錢改裝電單車,又要照顧女友,家人給的錢根本不夠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