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Note7用家入稟促三星及銷售商退款賠償

深圳1名三星Note7手機用家,因擔心安全,入稟法院要求三星和銷售商退款賠償,福田區人民法院受理案件。 申索人姓周,上月1日在深圳福田用接近1萬2千元人民幣,買入2部Note7手機,其後傳出同款手機爆炸的新聞,申索人認為三星和銷售商在買賣過程中欺騙,要求退款,並額外索取3倍賠償金。銷售商表示,事主的手機屬中國地區行貨,電池並非來自有問題供應商,拒絕退款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