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女扮律師騙財判入戒毒所

無業女子因財困,去年冒認律師向一名青年騙取8500元,青年付款後始覺被騙報警揭發。被告今於觀塘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被判處入戒毒所接受治療及賠償8500元給事主。 案情指被告梁嘉欣(29歲)3年前透過社交網站出售一對波鞋予一名青年,惟青年兩次相約交收,被告均爽約,青年不忿下在其社交網站寫下事件經過,並警告他人小心。被告去年因要交電費,於是向該名青年訛稱他已因那次「唱衰事件」被民事起訴,向青年聲稱若向梁支付梁就該案件所繳付的8500元行政費及訟費,則可撤銷控罪。 被告今承認假扮律師騙取款項,案情指被告一向有依賴藥物傾向,需服用安眠藥入睡,但在還柙期間已停止用藥。 法庭記者:鍾君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