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尾隨下車圖姦妙齡女 因太矮未得逞

案發的巴士站比較陰暗。網圖

【星島日報報道】北京一宗企圖強姦案,一名年輕女子剛下巴士即遭一名未滿18歲的男子性侵,因對方個子太矮未遂。但被告人丁某,仍被北京市一中院終審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10個月。 事發在去年的3月16日晚上9時多,被告喝完酒坐巴士在火器營橋西巴士站下車,一個年輕女孩和他一同下車。下車後,丁某見周圍沒人,就想強姦對方。他將女子拖到綠化帶內,女子喊「救命」求饒,他用手摀住對方的嘴,欲強姦對方但因為個子太矮身高差異過大沒有成事。 24歲的受害人稱,她剛下車就被一名男子扯住衣領往綠化帶裡,一直被拖到樹林裡被性侵。 案發第二天丁某被拘捕。一審被判2年10個月後,丁某上訴,稱自己屬於犯罪中止,且具有坦白情節,一審量刑過重,應當判緩刑。二審法院審理認為,丁某的行為已構成強姦罪,且強姦意圖非常明顯始終未放棄,未得逞係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並非自動放棄犯罪,故系犯罪未遂,而非犯罪中止,一審判決量刑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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