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裸照迫女友離婚押下月杪再訊

身為第三者的男導遊疑以女友裸照迫女友與丈夫離婚,被控刑事恐嚇罪。案件今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31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以等候進一步咨詢法律意見。 被告黃星富(45歲),報稱導遊員。控方庭上指黃與事主同居,雖事主已婚但仍與其維持婚外情關係。今年3月,被告拍下事主的裸照,要脅事主與丈夫離婚,令事主不敢報警。今年4月兩人再次爭執,被告將兩張事主的裸照發給事主丈夫,丈夫追問下揭發事件,黃被控刑事恐嚇罪。惟事主再回到與被告同居的寓所已不見被告,屋中鑽戒、錶及一些證件亦不翼而飛。 法庭記者:黃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