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老師工作室 - 閉門造車 膠袋徵費擾民

收費難免擾民,何不提倡可降解膠袋?

【晴報專訊】今天全面落實膠袋徵費,每個膠袋最少收五毫。當這閉門造車的條例草案走進尋常百姓的生活,內容難免令人困惑,更可預見將引起不少爭拗,港府有沒有為此擾民條例做好準備? 去年3月,立法會通過《2013年產品環保責任(修訂)條例草案》(《草案》),並於今天實施。 首階段的膠袋徵費自2009年中實施以來,令登記零售商(大部分是超市、便利店、個人健康及美容產品店和藥房)減少了向顧客派發八、九成的膠袋數量,但未受規管的零售行業於2009年至2010年間的膠袋棄置量卻增加了6%,港府遂擴大徵費計劃。 環保、惜物、減廢,這些大原則是社會共識,不必爭議,但移風易俗的相關措施,還得從教育及宣傳入手,若時機未到,可能便要先退一步,依循民眾普遍做法,才不致擾民。 本欄早在3月12日,探討廢棄膠袋數量與堆填區關係時已指出,現階段香港需要積極考慮立法,全面禁用傳統膠袋,而推廣可降解的膠袋為代用品,逐漸移風易俗。 我們指今天實施的全面膠袋徵費「閉門造車」,是說這《草案》是由少去街市買菜、只坐在辦公室裏的高官,不食人間煙火而設計出來的。有人晚餐想以大豆芽菜滾豆腐湯,超市或有以盒包裝好的貴價芽菜,也有密封盒豆腐,但去街市就一定要自備盛器買豆腐?芽菜又如何?要回到鹹水草綁報紙包芽菜年代?若買像菜心的普通蔬菜又如何?蘿蔔、蓮藕等乾蔬果又如何?這類千奇百怪的刁鑽問題,將隨華人千差萬別的食材而來。 有官員或會認為以上問題容易辨清及解答,不過普羅大眾清楚嗎? 《草案》中「豁免收費」類字眼包括:「食品衞生理由」、「預先包裝」、「構成貨品一部分」、「隨服務提供而不涉及商品零售」,相關例子分別有:橙、凍飲、菜、魚;恤衫、廁紙;洗衣店乾洗、磅洗服務等;其他較難讓公眾理解的法律字眼又包括:「非氣密包裝的食品」、「出售食品及非食品的零售商」、「兼售貨品的服務業」等。當法律條文要求普羅大眾有透徹理解,就未免過於苛求,而且太煩瑣,也太麻煩,無異擾民。 因此,既然今時膠袋已比前減八、九成,我們倡議用可降解膠袋取代傳統膠袋,哪怕它較貴,成本須轉嫁予消費者。 除了可以預計到林林總總的徵費困惑與爭拗會不斷在街頭巷尾出現之外,當零售商又自行保留膠袋收費,毋須上繳時,而政府只「鼓勵」他們捐出以「支持環保工作」又是否恰當?有公司膠袋最貴收五元,而半個人高的大膠袋其實成本僅七毫! 《草案》既已實施,港府宜不斷檢視其落實情況。不過,要移風易俗,改變民眾行為,若時機未到,就不必「一刀切」徹底推行,惹來反彈。港人環保意識已漸升,自攜購物袋亦漸成風氣,今時若以降解袋為代用品,可免擾民。 (本欄逢周一至五刊登) 撰文︰石老師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