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核心基金總收費上限0.95%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指,引入雜費上限,需與業界商討如何執行,政府期望明年上半年可實施。

【星島日報報道】引起各黨爭議的《強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昨獲立法會三讀通過,俗稱核心基金的預設投資策略,日後收費連雜費上限合共百分之零點九五,正式將雜費封頂於當中的百分之零點二。由於業界仍要與當局商討如何列清收費,及修改電腦系統配合新收費封頂制度,政府期望新的核心基金計畫可於明年上半年推出。 立法會經三天審議《強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後,昨晨終在四十五人贊成、兩人反對下三讀通過草案三讀通過,為沒選擇強積金投資組合的僱員,引入核心基金,總收費上限在百分之零點九五封頂,即收取管理費上限百分之零點七五,及實付開支的雜費上限百分之零點二。積金局曾統計,料逾兩成成員自動落入核心基金內。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指,通過修例是一重大改革,但現引入雜費上限,需與業界商討如何執行,政府期望明年上半年可實施,讓業界先更新電腦系統配合。他強調今次收費水平是起步點,望可逐步減低,但不會一年後檢討;積金局亦指,因有新增條文,受託人要修訂產品準備工作、行政系統、內部管控、資訊科技架構等,望盡快推出。 投資基金會行政總裁黃王慈明指,打工仔已等了核心基金很久,收費共百分之零點九五封頂,但當中引入了百分之零點二雜費及要巨細無遺列於法例,業界、受託人與政府須詳細研究解決系統技術問題,免日後其中一樣收費「走漏咗」。 康宏理財強積金業務拓展董事鍾建強指,不同基金產品說明書都有寫明強積金收費及雜費,但從不仔細列出,尤其律師費、核數師費較難,日後則要列妥。要將總收費壓到百分之零點九五,必須投資在被動式組合內,如指數追蹤基金及定息債券基金等。 核心基金特點,是按打工仔年齡日增而將投資風險遞減,五十歲前全部資產放到「核心累積基金」,六成會投資較高風險的環球股票,四成於風險較低債券;五十歲起,核心累積基金的累算權益每年逐步轉移到「六十五歲後的基金」,六十五歲起,全數投資轉入六十五歲後基金,債券比例增至八成,股票降至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