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遇害前中午 「底底照」送新男友

死者生前的男朋友胡華強出庭作供。
死者生前的男朋友胡華強出庭作供。

(星島日報報道)港龍空姐謀殺案昨在高院續審。死者生前的男朋友透露,兩人在案發前三日最後一次約會,當時他無察覺死者有何異樣。案發當日中午,死者向男朋友發送一張頸巾照,並說笑稱頸巾是他的「底底」,卻成了死者最後的留言。被告的兩名籃球隊隊友於案發後翌日,發現被告頸上有兩道約五至六厘米傷痕。被告解釋自己「唔舒服」。

三十歲被告莫俊賢被控於一三年十二月四日,在荃灣荃威花園一單位內,謀殺二十六歲港龍空姐陳曼儀(Arbe),控方昨傳召陳的男朋友胡華強作供。胡於一三年十月在船河上認識陳,兩人於十一月一同從北京返港後成為情侶。胡形容陳「好容易相處,好錫屋企人」,亦無見過她與人爭執。

胡表示陳通常會將工作更表發送給他,以便兩人抽時間約會。他知悉陳會在十二月四日晚上約十時半回港,便於十一時半左右發短訊問她是否已經回港,但無人回覆。胡於十分鐘後再發訊並兩度撥電,均無回音。胡於六日以短訊問陳的朋友,但對方亦聯絡不到她。他翌日下午與朋友到大嶼山露營,因接收不到電話網絡信號,他直至八日才得悉「Arbe出咗事」。

控方亦傳召被告的籃球隊隊員趙溢豐及葉志城作供。三人於天水圍一個公園打籃球認識,並於一三年組隊參加屯門和元朗的地區比賽。球隊每周四晚都會在天水圍練習,被告每次均全程參與。

趙憶述球隊於十二月五日晚上八時如常練習,被告卻遲到近一小時,且無落場。當時被告身穿便服,亦罕有地戴上眼鏡。趙問被告為何不落場,被告答「唔舒服」。其後各人乘輕鐵往室內體育館繼續練習,又乘輕鐵回家。趙發現被告無用八達通入閘,反而入錢購票,引起趙注意。他問被告此事,被告稱自己的八達通無錢。

葉則供稱,當晚被告向他解釋「整親隻腳」而不落場。葉其後留意到被告頸上有兩條斜紋傷痕,但他無問被告傷痕何來。葉的口供指,被告頸部前半左邊位置有兩條垂直抓痕。

控方其後讀出兩份證人供詞。其中國泰航空綜合機組人員管理主任陳日偉指,案發當日下午約三時接到一名叫「Arbe Chan」的女空姐來電。她當時聲音沙啞,表示自己當日需於下午四時半當值,但仍希望請假。陳回應指病假需於兩小時前申請,但他仍然為她調更。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二四三——二〇一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