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二讀實施飲品玻璃樽收費計劃條例草案

立法會晚上通過二讀實施飲品玻璃樽收費的條例草案,明早復會再續。草案建議飲品玻璃樽只要在香港分發或耗用,有關製造商和進口商就要繳付循環再造費,並引入發牌制度,規管處置廢玻璃容器的程序。環境局長黃錦星表示,2014年香港每日有約二百公噸廢玻璃容器棄置在堆填區,佔都市固體廢物總量2.1%,當中主要是飲料容器,因此回收重用廢玻璃樽環境有莫大裨益,當局會先確認推行計劃的全部成本,下階段透過附屬法例釐訂具體徵費水平,經立法會審議才實施。對於有意見認為應該納入食物和醬料的玻璃器皿納入徵費計劃,黃錦星認為,會出現污染衛生問題,亦等同向日常生活用品徵費,可能會影響民生。多個黨派支持草案,但自由黨張宇人表明反對,批評政府以污者自付為名,增加政府收入,擔心徵費會成為無底深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