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店水光槍美膚 涉無牌行醫四人被捕

美容店涉無牌進行美容醫療,男職員(右五)及兩女職員(右三及四)被捕。

【星島日報報道】以知名藝人邵美琪作「生招牌」的美容公司,疑醫生不在場下,進行高風險的水光槍美膚療程,衞生署與警方聯合調查,昨派女警喬裝顧客放蛇,拘捕三女一男職員,分別涉無牌行醫及管有麻醉膏藥物被扣查。 警方聯同衞生署搗破深水埗一家美容公司,涉無醫生在場進行美容醫療,並無牌管有麻醉藥,四名男女職員被捕。 該美容公司位於荔枝角道近欽州街地鋪,經營約三個月,店外有藝人邵美琪的巨型廣告,及接受水光槍美膚前後照片。 深水埗分區雜項調查隊督察溫浚樂表示,較早前接獲衞生署轉介,指稱有美容公司在無醫生監管情況下,為顧客進行美容醫療程序,探員調查掌握可靠情報,與特遣隊及衞生署人員採取聯合行動,昨午三時派出一名女警喬裝顧客放蛇,以一千九百元試用價,要求接受水光槍美膚療程。 女警發現沒有醫生在場監管,當姓歐女職員(三十五歲)準備用水光槍,將麻醉膏導入皮膚時,女警見時機成熟表露身分,以涉嫌無牌行醫及管有第一部毒藥的麻醉膏,將歐女拘捕。 在店外埋伏警員里應外合,即入店搜查,檢獲受管制的麻醉藥,包括負責人的姓馮男職員,及兩名姓陳女職員(二十五至三十七歲),涉嫌無牌管有第一部毒藥被拘捕,四名疑犯連同一套水光槍、麻醉膏、一批單據及文件等證物,被帶署扣查。 邵美琪的經理人回應本報查詢稱,她們正在了解事件,有結果會作出回覆。衞生署則回應表示,鑑於警方已展開刑事調查,衞生署不宜作出評論,衞生署會因應警方需要,提供協助。 根據《醫生註冊條例》,非法行醫屬刑事罪行,可處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三年。此外,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非法管有第一部毒藥,最高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據悉,水光槍是來自韓國的補濕技術,利用透過針頭將透明質酸等美容物料,直接注射到表皮層與真皮層之間,聲稱可為皮膚補濕美肌,帶出水光光澤,令人看起來更年輕。 有美容店更聲稱,頭頸胸和手都可以接受水光槍美容,一般療程由數百至幾千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