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簽署特赦令 釋放內地部份囚犯

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特赦令,釋放內地部份罪犯,條件是曾經參加抗日戰爭、解放戰爭、以及保衛國家戰爭;另外,年滿75歲、身體嚴重殘疾,犯案的時候未滿18歲,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餘刑期在一年以下的,都可獲得特赦。 不過,部份罪犯即使符合條件,亦不能受惠,例如觸犯貪污受賄罪行的犯人,另外,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綁架、放火、投放危險物品或涉及有組織暴力罪行的人,亦不能獲釋;與黑社會有關,危害國家安全,涉及恐怖活動犯罪的,亦同樣不獲特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