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小姐否認暫住期間偷「媽媽生」名牌包包

事主全寶連(左);被告葛李稚子。徐曉伊攝

【星島日報報道】在尖沙嘴俏佳人夜總會工作的29歲舞小姐涉嫌在其「媽媽生」住所暫住期間,掠去「媽媽生」屋內一切「名牌包包」及首飾,然後潛返內地,「媽媽生」發現失竊後即發訊息查問被告,被告回覆說「有乜大不了,第日俾番你囉」,被告今在區域法院否認一項爆竊罪受審。 被告被控在12年9月13日在「媽媽生」全寶連位於佐敦德成軒住所內,竊去一批總值123,000元的財物,包括30,000元現金、兩個LV手袋、一條LV皮帶、一條愛馬仕皮帶、兩對耳環、一條Chanel 腰鏈、一隻手表、12對皮鞋、一批海味人參及花膠。被告葛李稚子當日潛返內地,直至本年3月8日返港被捕。 49歲的女事主全寶連作供時表示,被告因向她表示身世很可憐,她才容許被告住在其寓所,被告即在犯人欄內大叫「你(事主)講大話」。她供稱,見被告初來步到,沒有衫上班,乃容許被告借用衫鞋穿,但必須用完放回原位。 全寶連說發現失竊,門鎖沒有損毀,即微信及致電找被告,被告回覆「有乜大不了,我攞咗你啲野,又點啫,有錢咪還番俾你囉」。媽媽生叫被告立即回港交代,否則會報警,被告稱人參花膠已送人了。她稱,她遺失財物總值有30萬元。 全寶連接受辯方的大律師姚本成盤問時,承認她於83年年僅16歲犯行刧而判入教導所,強調「我哋細個時的打劫跟現在唔一様」,她亦承認在94年及97年因藏毒而被罰款,全指該些毒品只是大麻。 辯方指被告舞小姐早在12年6月年因精神病入院,同年7月才加入夜總會工作,但之後多次入院,事主全寶連表示事前全不知被告有精神病,只知她有服安眠藥習慣,經常呆呆的,說話陰聲細氣。 全寶連在庭上表示她和被告當時的微信通訊紀錄沒有刪除,只是自動更新,但辯方質疑全向警方録的口供明明說因她遭被告鬧,她自己刪除了。 全寶連下午被盤問究竟失竊多少對鞋時,全反駁指「一個女人唔知自己有幾多對鞋是唔出奇的」。辯方質疑事主所有口中失竊物品全部不能出示單據,單靠她自己說價值幾多就幾多,事主反駁「我買野俾現金,好多人即時買野,即時俾錢,即時掉棄單據有幾奇」。 主審法官要求在庭上播放事主住所的閉路電視,全寶連指被告左手攜的黑色旅行袋,甚至被告當時穿著的皮靴都是她的。 女事主全寶連否認自己是「媽媽生」,強調她現是夜總會經理、高級過「媽媽生」,她平均每月賺3萬至4萬元。 法庭記者:徐曉伊 建立時間:09:48 更新時間: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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