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放寬超大型銀行資本要求

野村認為,五大英國銀行中,控及渣打潛在訴訟費增加的風險相對較小。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由英倫銀行牽頭的金融穩定委員會(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放寬向大到不能倒的金融機構在2019年實施總損失吸收能力(Total Loss Absorbing Capacity,TLAC)的要求。 外電指出,金融穩定委員會原要求控(005)等系統重要大行,在2019年實施TLAC,約介乎加權風險資產比率的16%至20%,但現時該會決定2019年時的TLAC比率為16%,即幅度下限;2022年將會提升至18%,其後數年才逐步提升。 國際大銀行尤其是對金融系統穩定有重大影響機構,例如控、摩根大通等,才須符合TLAC,在現有的風險加權資產(RWA)上,撥出規定比例的資本及債權,以備在經濟危機出現,RWA大幅損失時,額外撥出資產能夠完全吸收損失,而不需政府出手相救。 另外,英國大型銀行至今仍未能走出訴訟陰霾。野村指,英國5大銀行包括萊斯銀行、蘇格蘭皇家銀行、巴克萊、控及渣打(2888),至2018年仍須面對訴訟費用增加的潛在風險,估計涉及金額可達221億英鎊,當中的76億英鎊更屬市場至今尚未有考慮到的。 野村並指,潛在增加訴訟費的訴訟包括有關操控倫敦銀行同業拆息及匯率訴訟,以及按揭抵押證券(MBS)訴訟等;並認為5大英國銀行中,以萊斯銀行、蘇格蘭皇家銀行及巴克萊面對的潛在影響相對較大,而控及渣打所面對的潛在影響相對較細。 由於訴訟費有潛在增加機會,野村認為5大英國銀行盈利將面臨下跌風險,甚至會影響派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