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傭非禮13歲男少主 辯方質疑事主編撰

13歲男童疑於11至13年間多次被家中菲傭非禮下體及被迫性交,但他直至小學六年級才有機會在常識課接觸性教育,始知道過往發生何事,終向母親哭訴,父母報警。45歲菲傭被控3項非禮罪,她否認控罪,今於區域法院受審。 現年13歲的事主供稱,第一次被被告非禮發生在2011年,當時8歲的他正放暑假等候升三年級,某日他起床後,被告憤怒地對他說「我以後都唔湊你喇」,便入房收拾行李,事主跟隨被告入房,被告著他躺在床上,脫掉二人的褲子,撫摸他的下體及靠近進行性交,歷時約10分鐘。 事主稱結束後有液體流岀,但他不知道什麼是射精或精液。辯方則質疑事主為何兩年間也沒跟任何人提起事件,指所有事只是事主自己編撰。案件下午續審。 法庭記者:黃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