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有鐵蓮花可判監三年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俗稱「鐵蓮花」的指節套環,又稱「手指虎」,是一種套在手指上的具攻擊性金屬製武器,主要用作輔助徒手搏擊。驟眼看像四隻戒指連在一起,但指環闊度較戒指略粗,亦因為形狀有如蓮花而得名。 由於「鐵蓮花」以金屬製成,套上後,出拳攻擊有如鑲了鐵的拳頭,容易造成對方瘀傷,若擊中頭部或太陽穴更會令傷者暈眩和喪失反擊能力,嚴重者會導致骨折甚至死亡,殺傷力極強,屬於具相當危險性的武器。另一方面,套上指環後直接拳擊,也有保護自己手指的作用。 根據香港法例,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任何人在公眾地方持有「鐵蓮花」即被列為「藏有攻擊性武器」,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判監三年。 在台灣,持有和售賣「鐵蓮花」亦屬違法,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製造、運輸、租借或陳列等。日本一般刀具店,卻可合法出售「鐵蓮花」,但另有法例規範買家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