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國強稱深圳國際仲裁院新指引加強兩地國際仲裁合作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出席深圳國際仲裁院新辦公室開幕禮時表示,衷心歡迎仲裁院推出的新指引,當中列明除非仲裁處另有規定,在當事人沒有約定下,仲裁地定為香港。 他希望新指引,能進一步加強香港與內地在國際仲裁方面的合作,產生更大協同效應。 深圳市副市長陳彪則表示,深圳國際仲裁院是中國資本市場法治建設的組成部分,希望在深港通及滬港通的背景下繼續創新,為解決中國跨境資本市場糾紛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