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斥消防過往多次未能查出起火原因

裁判官斥消防過往多次未能查出起火原因

花園街大火死因聆訊,消防處調查報告認為起火原因不明,被死因裁判官陳碧橋斥責是推卸責任,浪費時間。陳碧橋又說,消防處以往多次調查都找不到起火原因。

署理助理消防處長李亮明向死因庭提交火警調查報告,認為至今起火原因是不明。早前法證事務部的調查認為,是排檔268電箱漏電引致起火;消防表示,亦不排除有這個可能性。

死因裁判官陳碧橋批評,處方花了一年零三個月調查,百多頁的報告仍未能確定起火原因是可惜和浪費時間。

李亮明就解釋,是因為警方未完成調查事件是否涉及刑事成分。陳碧橋斥責,消防處的責任是調查有沒有人縱火,不是將責任推卸給警方未有交代是否刑事案。

陳碧橋又翻舊帳,指消防處過去提交的報告經常都說起火原因不明。

至於為何事件造成那麼多人死亡,消防處報告解釋,因為花園街192-194號大廈部分單位改建成劏房,不能到達後樓梯,部分住客在前梯逃生,而前梯濃煙密佈,導致多人死傷。

另一個原因,是起火十分鐘後才有人報警。陳碧橋又批評是推卸責任給市民,更反問,是否早十分鐘報警、甚至起火前報警,就可以沒有人命傷亡?陳碧橋又說,早前多名證人作供,已指出是消防處只會去有人求救的地方去搜救。

另外,陳碧橋又多次質疑李亮明評核證人的證供時沒有準則,只是憑感覺推斷火警發生的時間。

因為時間關係,李亮明星期二早上會繼續作供,之後會由理工大學機電工程學系的獨立專家證人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