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你媽是你媽」 內地辦證要求「騎呢」

【晴報專訊】準備出境旅遊,卻被要求提供文件,證明「你媽是你媽」;辦理房產證,被告知要證明「結婚前未婚」……內地種種「奇葩證明」近日備受關注,總理李克強都看不過眼,直斥是「笑話」,指應更多取消審批事項,便利民眾辦事。 「該怎麼證明我媽是我媽!」北京市民陳先生,日前準備出境旅遊,因將母親作為緊急聯絡人,被要求證明兩人的母子關係,令他大感頭疼。而令他更為惱怒的是,向旅行社交了60元人民幣後,就毋須再進行證明。無獨有偶,廣東深圳市民郭先生,為女兒辦理醫保卡時,被要求證明「你女兒是女兒」。 證明「結婚前未婚」 24歲的張小姐,今年3月入住新房,辦理房產證時,被告知要提供未婚證明或結婚證。張小姐與男友領取結婚證,未料本月初又被告知,還需提供購房至入住期間的未婚證明。張小姐質疑,證明「結婚前未婚」有無必要? 安徽淮北市民閆伶,日前通過教師資格考試,需要提供一份「無犯罪證明」。閆伶前往派出所開具證明時,卻被告知要提供「需要無犯罪證明的證明」。她發微博求助後,警員主動致電稱,可以「特事特辦」為她開具證明。 證明「需要此證明」 「奇葩證明」近日成為內地輿論焦點。《新京報》調查指,有35%的受訪者曾遭遇此類情況,有55%的受訪者經常聽說相關事件。《法制晚報》統計,一周內各地至少曝光28宗相關事件,涉及房產、教育、公安等15個部門。 當局近來力推簡政放權。李克強本月兩度痛斥「奇葩證明」太荒唐,是天大笑話。他表示,簡政放權雖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距離民眾期待還有不小距離,要進一步減少審批事項,深化改革。 人在證途 廣州政協委員曹志偉,早前製作一張長3.8米的「人在證途」表,指內地人一生要辦理103個證件,包括身份證明、學歷證明、工作證明、家庭婚姻證明、財產保險證明、生活證明等六大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