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惠珠:立會主席有權將宣誓程序排後

立法會建制派表示,不惜以流會,阻止青年新政的梁頌恆及游蕙禎宣誓。 上屆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表示,根據《基本法》第72條,主席有權決定會議議程,例如是否優先處理再宣誓等。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在本台節目《星期六問責》時亦表示,作為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有權將宣誓的程序排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