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總非禮案法官拒被告請病假明續審

醫生紙上只寫上被告病徵「頭暈」。

警員鄺浩雲(26歲)於1月13日涉藉搜身為由,在灣仔警察總部女廁非禮偷竊案34歲內地女疑犯,案件今續審。被告今早透過代表資深大律師清洪指因耳水不平衡,入聯合醫院排急症,今未有上庭。其父母更親到法庭送遞醫生紙,惟醫生紙上只寫上病徵「頭暈」。儘管被告獲得4天病假,裁判官仍堅持明日續審,以進一步確認被告的身體狀況。 庭上播放鄺被捕後錄影會面,鄺指自己在警察總部上班,明知有閉路電視及保安,「唔會特登叫個女人番嚟搜身」。警員指鄺及事主曾有對話,鄺問「你咁多嘢全部係偷架?」;又詢問她上庭的時間,惟鄺一一否認。 法庭記者:蔡馥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