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涉威脅他人提供性服務下月區院審理

一名警長涉嫌以警察身份威脅他人提供性服務,被控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案件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處理。控方指案情嚴重,案件於下月6日等候轉介文件到區域法院審理,被告獲准以500元保釋。 事發在去年5月,當時任職警長的43歲被告朱志豪,涉嫌在廟街擔任公職期間,向受害人X表露身份,從而獲得性服務,更恐嚇對方於同日3小時內離開香港,否則會拘捕對方。被告現已被停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