躁水客港鐵爆粗拒示身份證 罰款800元

被告劉富生(中)及母親。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無業青年劉富生(25歲)涉於去年初,於上水港鐵站以粗口辱罵港鐵職員的案件今午續審。法庭於庭內證人台前加上屏風,避免被告再因見到證人而情緒失控,港鐵職員張志滿終順利完成作供。審訊完成後,被告被裁定一項粗言穢語及一項未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的傳票控罪罪成,官指證人沒有理由要揑造事實,而被告與其母及其朋友的證供有多處矛盾,3人未有如實作供。被告終被判罰款800元。 被告母親周玉興今以辯方證人身份作供,她指當日罵證人「X街X家鏟死淨種」的是她,而非被告,而她不認為這些是粗口。她又指是證人惹事生非。被告自辯聲稱,自己當日沒有講任何粗言穢語,故不會提供身份證明文件作檢控。 法庭記者:黃詠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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