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兩成中小企僱員懷孕期間曾遭歧視

平機會記者會,朱崇文(中)。

【星島日報報道】平等機會委員會去年9月進行了「中小企懷孕歧視狀況及對在職母親負面看法」研究,訪問了約1500名曾懷孕或正在懷孕的中小企女性僱員,其中兩成一表示在懷孕期間曾遭不良好對待,如不能請病假作產前檢查、因懷孕而受僱主及同事不禮貌對待等,以工時較長的零售、飲食及酒店行業情況較普遍。 另外,研究亦訪問了500多名中小企僱主,一成五認為懷孕員工對公司有負面影響,包括需增聘人手接替放產假員工、為其他員工帶來麻煩;認為有正面影響則有百分之9,如懷孕員工更成熟及認真工作、為公司帶來歡樂氣氛等。 平機會政策、研究及培訓科總監朱崇文表示,現行僱傭條例已訂明,懷孕僱員可為產前檢查、產後治療等申請病假,僱主若不容許,已不自覺墮入法網。他又建議政府可參考丹麥成立基金,資助中小企聘散工暫替懷孕員工,及於法例列明婦女產後復工的法定權利,並多作公眾教育及宣傳。 平機會於2010至15年共收到約1450宗有關性別歧視的投訴,當中602宗關於懷孕歧視,主要透過調解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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