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強調私家車取酬載客須領許可證

超過100輛市區及新界的士今早發起車隊遊行,抗議「白牌車」利用手機應用程式,非法載客取酬,要求政府取締。運輸署回應指,無論以任何方式安排私家車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都必須領有出租許可證及展示在車內擋風玻璃上。 運輸署表示,鑑於越來越多人透過智能電話應用程式租用輕型貨車服務,署方已提醒開發應用程式的公司相關的法例規定,尤其是使用輕型貨車以出租或取酬方式載客乃違法行為。 運輸署又指,如接獲投訴會將有關個案轉介警方跟進,並會因應警方要求,提供相關車輛的資料協助警方調查。巿民若懷疑有車輛涉嫌被違法作出租或取酬載客之用,應主動向警方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