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登機橋襲地勤 四內地客判囚

被判囚的果雪媛(左二)及王文琪(右一),曾在休庭時離開法院。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六名內地乘客早前因航班延誤發難,強闖登機橋及襲擊地勤。三男三女被控普通襲擊等九項罪名,當中五人認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因不滿安排而起衝突,惟遭署任主任裁判官反問:「都唔可以遷怒他人㗎?乜咁唔文明嘅咩?」四人分別判囚九至十一天,一人罰款;另一女被告否認控罪,准以十萬元保釋候審。 前晚赤鱲角機場因航班延誤,引發旅客打傷地勤人員案,六名被捕內地旅客昨在荃灣法院應訊,分別被控普通襲擊、妨擾及煩擾共九項罪名。案情指六人當時準備從香港飛往北京,卻因上海實施航空管制而延誤,他們不滿香港航空公司安排,強闖登機橋遭地勤攔截。 衝突中,首被告劉寶菊推跌及絆倒兩名地勤,另四名被告又徒手襲擊其他地勤,導致他們的頭、腳、胸口等多處受傷,其間有人看到第六被告李昊軒向接待處擲水樽。至凌晨四時,警方到場拘捕各人,七名受傷地勤則送院治理。 其中五名被告承認控罪,辯方大律師盧康慧求情指出,各被告初犯,坦白認罪反映悔意,又解釋他們在飛機上等候感悶熱不適,後獲安排到候機室又感冷氣太凍,認為港航應安排住宿,因不滿安排而起衝突。 署任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反問:「都唔可以遷怒他人同打人㗎?乜咁唔文明嘅咩?」鄭官又指地勤人員案發時正執行職務,受法庭保護,且案情嚴重,遂以監禁兩周為量刑起點。劉寶菊、果雪媛、于俊旺、王文琪因涉普通襲擊罪分別判監九至十一天,李昊軒涉妨擾及煩擾罪判罰一千五百元。 第二被告趙麗否認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將於九月九日預審。辯方大律師侯焯汶指被告願意將保釋金由一千元大幅調高至十萬元,申請八月初離港數天,帶兒子回北京做手術。鄭官准她以十萬元擔保外出,但不得離開香港。案件編號:荃灣刑事二○四二--二○一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