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振聰上訴欠理據 須付控方訟費

上訴庭裁定陳振聰(圖)上訴欠理據。

商人陳振聰偽造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囑,圖吞830億財產被判囚12年。他不服定罪及刑期過重提出上訴,去年已被上訴庭駁回,他早前再向上訴庭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上訴庭於上月25日聽取陳的上訴理據後,裁定有關理據不涉及重大法律觀點,拒絕批出上訴終院許可證明書,上訴庭今就上訴訟費事宜頒下判詞,裁定陳須為檢控方一方支付訟費。 陳今被押上法庭聽取法官宣讀判決結果,但未見有親友到庭旁聽。 判詞指,檢控方早前已表示若陳上訴失敗,會向法庭申請訟費,而陳於上訴期間未有表示無力負擔訟費,上訴庭亦裁定陳的上訴無理據,故裁定陳須支付訟費給控方。 法庭記者:劉瑋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