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車撞死屋苑保安員銀行外籍高層被判監21個月

銀行外籍高層去年駕車入停車場時撞死保安員,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成,被判監21個月及停牌5年,停牌期間要參加駕駛改進課程。 案發去年6月,任職德意志銀行高層的被告,駕駛名貴跑車高速駛入九龍站漾日居停車場,之後撞倒一名保安員,保安被撞至多處肋骨骨折,傷重不治。 辯方求情指被告雖然無大學學位,但憑個人努力任職銀行高層,案件令被告前途盡毀。 法官考慮到被告沒有犯罪記錄,駕駛記錄良好,犯案只因一刻的不負責任駕駛,閱畢6封求情信後信納對方誠實善良,判處他監禁21個月及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