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蟄會打雷嗎?

轉眼間,今年的冬季已經過了一段日子;而立春過後,象徵著距離初春到臨的日子亦不太遙遠。參看年曆,繼立春及雨水這兩個節氣後,驚蟄是另一個春天節氣。根據傳統,驚蟄當天會有春雷,象徵著春天已到來,而大地萬物亦開始萌芽生長。同時,於冬天躲進泥土內或於石洞裡蟄伏起來的動物被春天的初雷驚醒後,也開始甦醒及活動,迎接春天的來臨。

氣候上言,驚蟄這天(每年的3月5日或3月6日),是冬季與春季交替的日子;而香港於這天通常是清涼至和暖,氣溫介乎16至20度。但香港於每年這天之實際天氣情況卻視乎華南當時之大氣形勢而有所不同,因為其可以受到寒潮影響,為寒冷或嚴寒;而另一方面也可以受溫暖海洋氣流影響,天氣為溫暖或炎熱。翻看資料,香港歷年最寒冷的驚蟄是1936年(3月6日),當時最低氣溫為攝氏6.7度;而歷年最炎熱的驚蟄是1966年(3月6日),當時最高氣溫為攝氏29.2度。

如我們以天文台有否發出雷暴警告來界定香港於某天有沒有雷暴發生,香港於過去五十年(1967年至2016年),僅1980年及2009年曾於驚蟄當天打雷,意味著這天打雷的機會其實是非常低的。而於過去五十年間,有達三十一年(62%)發生春天初雷之日子均不早於驚蟄(參見圖一),表示香港於每年驚蟄之前日子之大氣形勢仍大致為相對穩定–縱使偶然有冷鋒過境,但大氣於大部分情況下仍只引發雨區發展,而尚未達至能大規模激發雷暴發展的格局。

傳統上,中國民間有對於驚蟄當天會否打雷來預測當年會否風調雨順這個說法。但對於香港來說,以上兩個驚蟄有打雷的年份,僅2009年的雨量(2182.3毫米)較接近正常(1967至2016之年平均雨量為2355.7毫米);而1980年卻是雨量偏少,全年只錄得1710.6毫米雨量。另一方面,於大部分情況下,驚蟄當天不打雷又不表示當年的雨量未必不能及正常值–例如1976年及1985年的驚蟄當天均沒有打雷,但全年雨量卻接近正常值(分別為2197.2毫米及2191.4毫米)。

事實上,雷暴是小尺度天氣系統,其發展情況帶有很大之隨機性,而生命週期一般不超過一小時。因此,如我們只觀察某天之天氣情況,例如驚蟄當天會否打雷,來預測某地,尤其香港之全年雨量未必有太大意義。除此以外,雖然節氣可慨括地描述中國當時整體之天氣形勢,但其一般沿用於中原地區;對於華南地區,包括香港來說大致只能用作參考。

圖:天文台於過去五十年(1967-2016)每年首次發出之雷暴警告出現於驚蟄前後的百分比

圖、文:Joe L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