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認為梁智鴻有權就申請禁制令自行採取行動

高等法院就維持港大禁止披露校委會會議內容的臨時禁制令頒下判詞,繼續禁止披露校委會自六月三十日至十一月六日的會議內容,直至正式禁制令審訊或有其他命令取代,案件將會以迅速審訊方式處理。香港記者協會申請加入審訊的要求獲批准,而蘋果日報以及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總編輯劉以正的申請就被拒。判詞指,根據港大校委會守則,時任校委會主席梁智鴻有權自行決定就緊急情況採取行動,因此並無違規。法官又認為,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在記者會上披露的會議內容,不完整及不明確,與會議錄音形式不同,不會因此令禁制令失去意義。因此法官認為,應維持臨時禁制令,在正式審訊上再作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