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鴨嘴獸」再涉勒索男同志

「鴨嘴獸」再涉勒索男同志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有「鴨嘴獸」之稱的青年,曾多次因勒索男同志而被判入獄。「鴨嘴獸」今又涉重施故技,因「求愛不遂」而勒索男性伴。他否認一項勒索罪,案件昨開審。事主供稱,因他認為不值得為了被告而與拍拖十三年的男友分手,被告即以要他們「家無寧日、傾家蕩產」,勒索他化妝品、衣服和五千元,否則要指控他雞姦。 記者:羅慧茵 觀塘裁判法院昨審理一宗勒索男同志案,控罪指男被告盧敏南今年五月十七日,在大角嘴通往奧海城的天橋上勒索男子X。 「佢太貪得無厭」 四十二歲的男事主作供指,他和男友拍拖十三年,大家可以各有性伴侶,亦接受「3P」。今年五月六日,事主知道男友在網上認識了被告盧敏南(二十六歲),三人在五月十三日便到事主的住所「3P」,翌日男友離開住所後,事主和盧發生性行為。五月十五日,事主和盧到訪朋友家,盧先挑逗事主,二人隨後擁吻和口交等。這幾天,盧每隔一至二小時就致電事主,事主覺得「佢好癡纏」。 五月十七日,盧致電事主示愛,要求事主和男友分手再和他一起。但事主在庭上強調,他和男友拍拖十三年,他絕不會為了盧而離開男友,更坦言:「佢(盧)唔值!」故事主婉拒其要求。盧立即「反面」指責事主玩弄感情,還聲稱自己未滿廿一歲,要報警指控事主和其男友雞姦他,要求和事主見面。如果事主不出現,認識圍村勢力人士的盧可令他男友「返唔到屋企」。事主只好先到警署備案,之後才到大角嘴的餐廳見被告。見面時,盧說要事主負上沉重代價,要他們「家無寧日、傾家蕩產」,事主一怒離開。 可是,盧緊隨不捨說:「我好唔開心、好唔順氣,除非你𠱁得我開開心心,呢件事就算啦!」盧要求事主買一些化妝品和衣服送給他,事主為了息事寧人,便答應要求。盧又要求事主給他五千元,事主認為「佢太貪得無厭,咁落去會不斷畀佢勒索,只好假意應承佢再報警」。二人一同到商店選購化妝品,事主偷偷地到門外報警,警員將二人帶署調查。審訊下周一續。案件編號:觀塘刑事三九三○——二○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