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定光供稱:目擊毓民擲物

黃毓民展示黃定光的瞌睡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前年涉在立法會向特首擲杯案昨續審,立法會議員黃定光供稱,目擊黃毓民爬上議員桌和投擲物品,他主動向警方報案,因「愈諗愈驚會傷及無辜」。黃毓民昨則質疑黃定光的民建聯背景,以及與梁振英有「非比尋常」的關係;黃又指因他屢次「拉布」,令傳媒揭發黃定光開會打瞌睡而懷恨,黃定光皆否認。 黃定光供稱案發時與黃毓民相隔十五米,看見他站上議員梁家傑的桌上,其後有「閃光的影」飛出並傳來玻璃着地爆破響聲,當時視野清晰,看見黃毓民向梁振英站立的方向拋擲物件。 黃毓民盤問他時,首先質疑他與梁振英有「非比尋常」的關係,「同梁振英friend過打band,咪出來隊我囉」,主動獻身作供想定他罪,又舉例黃曾為梁參選特首「站台」,黃對上述指責皆否認。 黃定光又被問到因黃毓民在立法會屢「拉布」,令他被傳媒發現打瞌睡而懷有私怨,黃不同意,反稱二人「有傾有講」,更解釋「第一次拉布對梁國雄議員表示抗議,所以作瞓覺狀,但梁一講野我就跳起」;黃毓民即諷刺「即係嗰時係詐瞓?」,追問「你係咪好習慣會上累就瞓?」。黃定光承認有睡眠窒息症,又答稱在冗長沉悶的會議中感疲累是「人之常情囉」,全場哄笑。 黃定光稱答問大會發生擲杯事件翌日主動報案,事前無與民建聯、特首辦及其他人商量,又形容黃當日的行為「唔係抗爭,係破壞」。黃毓民指他報案當日下午立法會進行內務委員會會議,質疑他如何幾分鐘去到中區警署,「你寧願唔開會,都要去差館隊我,你同我好大仇口?」,黃定光再次否認。 黃定光的書面供詞中,記錯特首被擲物示威時他「仍然坐係位上」,呈堂影片顯示黃當時站立而非坐下,黃承認失誤,當庭稱「改咗個坐字未得囉」。 黃定光報案時已覺得案件屬「普通襲擊」而對象是梁振英,黃毓民追問警方當時未就案件分類,其說法有何根據,他解釋普通襲擊等於「未到嚴重傷害囉」,又稱可交法官定斷,黃毓民即笑言「未到法官定我罪,唔使咁開心住」。案件編號:東區刑事二六一五--二○一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