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實施近3年 252人從事危害國安行為被捕 79人被定罪

【on.cc東網專訊】《港區國安法》於2020年實施至今近3年,當局指截至6月2日,有252人就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行為被捕,其中有155人和5間公司檢控,79人被定罪。

有議員今(14日)在立法會質詢有關專上學院關於國民及國家安全教育的課程內容,以及自條例實施後,各院校有多少名教職員和學生因觸犯該法而被捕、正在等候審訊,以及經審訊後被判罪名成立;但教育局局長蔡若蓮強調政府沒有備存相關資料,而因涉違國安法被捕等的相關的數字是由保安局提供。她強調專上院校設有學生和教職員紀律政策和機制,院校一般會根據既定程序,按個案性質和嚴重性,交由相關學生或教職員紀律委員會處理,決定是否採取紀律行動跟進。

提出質詢的議員周文港指各院校對相關課程的設計標準不一,有院校更公開表示,於校內推行西方核心價值教育更勝於教授《香港國安法》,亦有學校以「詩詞歌賦」代替有針對性的國安教育,質詢政府會否將國民及國安教育列為其中一項院校策略方針,要求院校發展專門國安教育;議員梁熙也指很多院校的國安教育僅是「做吓MC(選擇題)睇吓片」。

當局回覆指教資會和大學簽訂大學問責協議,提升大學問責性、表現透明度等,而專上院校在課程設計上擁有自主權,院校可通過課程內外多元化發展機會,促進學生認識國家和歷史文化等,認為大學有不同辦學目標方針和學生情況,如果劃一指定,將限制院校多方面和多角度發展,反而不利教學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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