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慶祝警隊成立180周年,警隊刊物《警聲》推出特刊《香港警察守城故事》,訪問來自6部門18名不同職級人員,包括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他在訪問中提到加入國安處時已預料到被制裁,但對恐嚇施壓已見怪不怪,「區區的制裁,對我的心情和生活沒有半點影響。」 蕭澤頤滿意警隊整體表現 「在挑釁前克制」惟仍有改善空間
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在「屠龍小隊」案判刑後見傳媒,表示當中主要的罪犯被判處監禁23年10個月,是反修例風波案件中最重的一宗,其他關鍵犯人亦判處10年以上的刑期, 反映法庭認同他們的罪行非常嚴重。警方會繼續仔細研究判詞,考慮就個別罪行的判刑是否提出覆核。 他表示,是在2019年12月開始調查案件,調查期間亦感到震驚,這批人曾到台灣接受軍訓,回港後試槍、製造土製炸彈及試爆,以喪心病狂來形容他們是最適合不過。
【Now新聞台】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稱,判刑反映罪行嚴重性,會詳細研究判詞再決定是否上訴。案件由起訴至判刑超過三年零八個月,45人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至10年。負責國家安全的警務處副處長簡啟恩及負責案件的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亦有到場旁聽。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稱,判刑反映案件嚴重性,會就個別刑期考慮是否上訴。鄧炳強:「當然對於個別人士的判刑,我們會詳細研究判詞,再決定是否需要作出上訴。至於其他人士其實國家安全與其他案件一樣,只要有充分證據就會作出拘捕...
【Now新聞台】警方國安處指,判決反映法庭認同案情嚴重,刑罰是反修例風波中最重,認為具有阻嚇性,又譴責被告喪心病狂,不排除就部分被告量刑,提出覆核。 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如果我用喪心病狂來形容他們,我覺得是最適合不過的,看供詞、證據其實都顯示到這班人、這些團伙是有能力,以及很積極實踐這個行動。我們警方也會繼續仔細研究這個判詞、判刑理由,我們會考慮一下就個別的罪行判刑是否需要提出覆核。」#要聞
Reuters《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被判囚21個月。 香港《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佈煽動刊物」案周四(9月26日)在區域法院判刑,前總編輯鍾沛權及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分別判囚21個月及11個月,前者即時收監,後者獲法官因應健康理由進一步減刑,當庭釋放。 此案為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後首宗傳媒被控煽動案,煽動罪首定罪最高可判囚2年。《立場》母公司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及二人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兩人獲准保釋候判,審訊期間已還押接近一年時間。 ...
...國家政權罪,其中31人認罪,14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2人原審裁定罪名不成立,案件今日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判刑。 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大樓外,警方採取嚴密保安及佈防,有荷槍實彈的警員駐守,以鐵欄分隔開行人通道及採訪區,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亦有到場。 警方在法院大樓對開的行車線設有搜查區搜查車輛,對進入法院的車輛,警員帶同警犬檢查,裝甲車「劍齒虎」及爆炸品處理課的車輛在場戒備。 案件歷時118日審訊,45名被告今年6月至9月分批求情。根據《香港國安法》第22條,顛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