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策劃在2019年12月8日民陣遊行中放置炸彈及槍殺警員,律政司以《反恐條例》提出檢控。案件在高等法院污點證人、「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繼續作供。 黃振強在12月8日遊行前的清晨,在灣仔一間「安全屋」被捕,屋內搜獲避彈衣、頭盔、防毒面具及膠盾牌,他確認是準備當日行動時使用。而同場被捕的還有本案兩名被告、屠龍小隊成員張銘裕及嚴文謙。 黃振強又提到,根據「屠龍小隊」的想法,原定同年12月1日在尖沙咀的反修例遊行中實行殺警計劃,並在尖沙咀警署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