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名「龍心」的2020年立法會選舉新界東地方選區候選人林克霖,早前被裁定企圖欺詐選舉開支等罪名成立,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監6個月。 林克霖求情表示,因不熟悉法例,導致沒有意識到自己已犯法,但定罪後已汲取教訓,強調無意犯案,希望法庭輕判。 裁判官崔美霞判刑時說,案情嚴重,被告未有向選舉事務處申報已獲退款的款項,另在選舉延期後向選舉事務處申索住宿費用,屬有預謀犯案,案發後毫無悔意,每項控罪以6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控罪源自同一事件,因此刑期同期...
當年曾在政論節目《城市論壇》上自稱「第二把交椅」的網紅「龍心」林克霖,涉嫌參與2020年立法會選舉時,將接受面部護理、租用酒店房間作辦公室,以及參加海外選舉聚會列入選舉開支,涉款超過5.8萬元,以企圖欺詐選舉事務處向他支付申索,其後「龍心」被控企圖欺詐和選舉舞弊等6項罪名,早前被裁定其中4項罪名成立。他今日(2日)在東
【Now新聞台】網名「龍心」的林克霖,選舉舞弊等四項罪名罪成,判囚半年。 案情指,林克霖在2020年申報參選立法會選舉開支中,包括購買面部護理療程和租用酒店房間作辦公室的費用,總值38700元,並企圖誘使選舉事務處向他支付他的申索。裁判官判刑時,斥責林克霖毫無悔意,沒有反省過錯,又指案情嚴重,沒有減刑因素,判他入獄半年。#要聞
《反恐條例》首案,7 人不認罪,周四(16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 17 天審訊。認罪被告、自稱「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續接受盤問。辯方大狀馬維騉繼續列舉多個例子,質疑黃庭上供詞,與承認案情有出入。黃確認,部分承認案情並非真確,稱「因為呢份嘢唔係我寫㗎囉」。他另於盤問下被問到,除了「殺警計劃」外,有否作出其他行為涉恐怖主義,黃則指「用汽油彈我都覺得算係嘅」。
...提到即將有大行動,大概內容是配合其他團隊用槍和炸彈,提醒對方「開始加緊眾籌力度」,因需要為屠龍小隊安排「走佬plan」。 黃振強在2019年12月6日,在開設的頻道發出文宣,指若有「手足」願意玩真屠龍online game,任務目標是集齊最少30粒「龍心」,問有否「家長」願意永久課金或支援玩家,詳情可私訊洽談。黃振強解釋「30粒龍心」意指殺死最少30個警察,相信示威者會理解術語。 黃振強表示,劉佩凝負責文宣後勤工作,他指示對天每天收款後都埋數給他看,又表示所有收款都須轉帳...
...控罪可獲存檔,條件是要完全同意控方所撰寫的案情撮要。辯方指出,當中有內容與真相不同,包括9月軍訓是為預備12月8日大行動,黃振強同意有誤,但都在法庭上承認案情,因為理解自己要承認案情。 辯方質疑12月7日才在「育龍」提及集齊30粒龍心,即殺警,法官張慧玲關注案情沒表示「育龍」一開始便有宣揚恐怖主義活動,控方指案情指出「懷有該財產用於作出有關恐怖主義行為」,包括12.8計劃的意圖,不一定需要與12.8計劃絕對有掛勾。 辯方問到除12月8日,黃振強有否組織其他恐怖主義...